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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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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九届市委常委第172次会议关于市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的通知》(京编委[2006]38号),设立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4]123号),重新核定内置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处、福利事务一处、福利事务二处、企业改革处、信息与标准化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行政保卫处、组织处、人事处、纪检工作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下属17个预算单位(含中心本级),分别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本级、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北京SOS儿童村、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北京市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北京市万安公墓和北京市殡葬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对从市民政局划入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等内部事务的管理以及存量资源的整合和增量资源的调整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在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并监督有关工作的实施;受市民政局委托,承办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979人,实有人数149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0950.21万元,比上年增加46214.75万元,增长22.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5147.85万元,比上年增加5636.61万元,增长3.33%。

  1.财政拨款收入92586.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2.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86.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2.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269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5%;

  4.经营收入5407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87%;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6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2%;

  6.其他收入14176.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9%。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080.91万元,比上年增加24350.48万元,增长15.64%,其中:基本支出62976.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97%;项目支出58534.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58315.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3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54.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4%。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120.59万元,比上年增加7864.26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收支中含结转使用的应急服务保障相关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98.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2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4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93%;卫生健康支出783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2.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52.72万元减少30.34万元,下降12.01%。其中:

  “特殊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51.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53.29万元减少1.58万元,减少2.96%。主要原因:照护儿童费用减少。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70.6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199.43万元减少28.76万元,下降14.42%。主要原因:部分培训改为线上模式,培训费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100万元持平。其中: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1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100万元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2844.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75832.92万元增加17011.53万元,增长22.43%。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4.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476.71万元减少371.86万元,减少78.01%。主要原因:减少部分服务保障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310.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4381.83万元减少71.11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保险缴费减少。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88428.8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80381.08万元增加8047.8万元,增加10.01%。主要原因:追加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医疗补助等项目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832.0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7996.59万元减少164.49万元,减少2.06%。其中:

  “公立医院”(款)2023年度决算4889.2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4952.57万元减少63.36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福利医院在职人员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942.8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3044.02万元减少101.14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人员变化及基数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2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3.5万元减少0.25万元,减少1.06%。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3.2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减少1.06%。主要原因:项目净结余。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503.2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4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7.36万元减少75.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6.91万元减少46.9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9万元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活动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参观人员的餐费支出。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6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8.45万元减少27.2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未更新购置车辆,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8.45万元减少27.2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车辆燃料费用减少,消化结余。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6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0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0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6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1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1.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30.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1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84.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757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63台,共计4998.4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3台(套),共计28083.0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8.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辅具机构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福利医院(项):反映政府举办的专门为贫困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在上级部门决算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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