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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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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端装备制造的高科技、绿色产业集团,2011年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成为其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发展的核心产业集团。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力资源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全面预算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公司设有战略投资部、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科技创新部、土地房产运营部、改革发展部、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处、团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部室,是一级预算单位。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北京市仪器仪表高级技工学校(北京中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原北京市仪器仪表高级技工学校和北京中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合并为北京市仪器仪表高级技工学校。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3年(原名: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总公司),1998年由行政机关转为企业。现隶属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有50余个企业及事业单位。公司本级是管理机构,负责对所属企业及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以提高社会职业素质。所涉及范围包括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与广告设计,计算机应用与广告设计硬件维修,机电一体化,精密仪器机加工,模具制造,分析仪器装调,仪器仪表装调,机械制造,智能制造,飞机维修,人力资源管理等中专学历教育,高级技术工人培训,预备技师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0人,实际9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73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14.45万元,增长22.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78.98万元,比上年增加860.34万元,增长12.09%。

  1.财政拨款收入7894.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4.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53.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7%;

  4.经营收入2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7%;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9.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6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748.79万元,增长28.07%,其中:基本支出4199.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99%;项目支出3145.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4.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3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9.71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主要是根据事业发展,调整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29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29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011.67万元,增长16.11%。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7101.7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016.19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增加事业发展类项目。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89.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52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46.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万元减少8.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1.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活动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来人员到校参观、检查等活动中食堂客饭餐费。公务接待27批次,公务接待16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5万元减少8.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5万元减少8.4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不必要的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6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16.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8台(套),共计1776.8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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