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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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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社会主义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23〕1号),设立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目前设有办公室、教务处、科研管理处、文化交流工作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统战理论教研部、中华文化教研部、信息技术处、人事处、行政处和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本级)。

  2.职责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二是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推进理论创新;三是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四是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五是开展联谊交友。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1人,实有人数39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2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477.51万元,比上年增加577.43万元,增长14.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16.96万元,比上年增加509.59万元,增长13.38%。

  1.财政拨款收入4279.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9.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37.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6%;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81.47万元,比上年增加519.45万元,增长14.58%,其中:基本支出2544.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35%;项目支出1536.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48.84万元,比上年增加580.24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按照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增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05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9.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50.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44.61万元,下降7.84%。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393.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5.64万元,下降10.0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有减少,造成比年初预算减少。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657.2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88.97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培训计划发生了调整,造成比年初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3.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3.55%。主要原因:退休老干部重阳节活动计划调整,造成比年初预算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43.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55万元减少21.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23万元减少10.2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3年未安排纳入财政拨款范围的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万元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09万元减少10.0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新增)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09万元减少10.0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方针政策,减少公务用车经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1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台,共计106.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报告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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