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3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处室,分别为联络处和义务植树处。

  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组织编制首都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市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本部门独立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单位数1个,为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941.08万元,比上年减少7.71万元,下降0.16%,对本年度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调整,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91.04万元,比上年减少57.75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4891.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1.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90.97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58.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30%;项目支出3832.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1.04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对本年度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调整,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农林水支出4640.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81.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81.8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培训费支出相应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640.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9.45万元,下降5.30%。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4640.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9.45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58.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7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0万元减少0.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80万元减少0.10万元。其中,2023年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80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在保障正常公务开展的同时减少公务车使用次数。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2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4.77万元,比上年减少3.88万元,下降5.65%,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日常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共有车辆4台,共计73.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25.3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8.进修及培训:进修、培训是比较深入的科技合作形式,也是继续教育的好形式。

  9.培训支出: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1.林业和草原: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